自古以來都有儀器計量檢測工作,傳統的儀器計量檢測工作用斗儀器計量,隨著時代的進步和科技的發展,當前我國生活中的儀器計量檢測工作不僅將傳統的儀器計量檢測工作進行了延續,還將傳統的儀器計量檢測工作中使用的儀器進行了創新。當前我們生活、工作中進行儀器計量檢測工作時,采用的工具是高精度、高準確度、高靈敏度的分析儀表儀器,從傳統儀器計量工具得到啟發,并將傳統儀器計量工具創新,適應時代的需求和發展特點。






在規定的條件下,為確定測量儀器或測量系統所指示的量值,或實物量具所代表的量值,與對應的由標準所復現的量值之間關系的一組操作,稱為校準。計量校準的依據是校準規范或校準方法,對其通常應作統一規定,特殊情況下也可自行制定。測量儀器的檢定是指查明和確認測量儀器是否符全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檢查、加標記和(或)出具檢定證書。檢定具有法制懷,其對象是法制管理范圍內的測量儀器。檢定的依據是按法定程序審批公布的計量檢定規程。

計量儀器檢定/校準
1、儀器送檢(由業務市場部統一受理和協調安排)
客戶應在儀器設備檢定周期到期十日內與我所業務市場部聯系檢測事宜,經協商確認后,將待檢儀器送至我所收發室,填寫送檢協議書,辦理儀器驗收手續; 十五個工作日后可憑協議書到收發室或通過電話查詢檢測完成情況。檢測完成后,客戶憑協議書到收發室領取儀器和證書。
2、檢定/校準周期(從委托之日起到完成檢定/校準并出具證書之日止)一般為十五個工作日。
3、證書和儀器的管理
客戶須在檢畢后三十日內領取儀器證書,超過六個月未領取的儀器按無人認領處理。
4、對于校準有特殊要求的須填寫委托書,并應有客戶的簽字確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