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量校準含義是在規定測量儀器或測量系統所指示的量值或實物量具或參考物質所代表的量值與對應的由標準所復現的量值之間關系的一組操作。校準是確定量值或修正值,是執行推薦性指導文件標準、規程、規范,校準證書應僅以量和功能性檢測的結果,有關當做出符合某規范的聲明除要給出測量不確定度外.還要明確指出符合或不符合該規范中的些條款明確地加以分以預防給客戶造成誤,校準證書或報告中如給出針對結果的“意見和解釋”則必須做出“意見和解釋”的依據并將其制成文件。






企業儀器校準的需求決定了校準服務的多樣性。是建立在平等互信的基礎上的民事行為,校準機構還要取得計量政府部門頒發的等級標準證書。儀器校準的需求決定了計量校準活動的校準機構多樣性,也會產生機構本身的不規范性。如何約束校準機構的行為:
一是用對校準機構進行規范化。來讓計量機構承擔民事再會的獨立法人,或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組織相應的民事責任。
二是用國際通行做法來確保認可機構的量值溯源到國家計量基準,確保對社會開展工的計量活動出必須溯源到國家計量基準。
計量機構的實驗室必須由國家計量科學院來組織認可,這樣才能在開放的校準市場中,確保全國量值的統一。

就學科而論,計量學又可分為:
(1)通用計量學——涉及計量的一切共性問題而不針對具體的被測量的計量學部分。例如,關于計量單位的一般知識(單位制的結構、計量單位的換算等)、測量誤差與數據處理、計量器具的基本特性等。
(2)應用計量學——涉及特定計量的計量學部分。通用計量學是泛指的,不針對具體的被測量;而應用計量學則是關于特定的具體量的計量,如長度計量、頻率計量等。
(3)技術計量學——涉及計量技術,包括工藝上的計量問題的計量學部分。例如,自動測量、在線測量等。
(4)理論計量學——涉及計量理論的計量學部分。例如,關于量和計量單位的理論、測量誤差理論等。
(5)品質計量學——涉及品質管理的計量學部分。例如,關于原料、材料、設備以及生產中用來檢查和保證有關品質要求的計量器具、計量方法、計量結果等。
(6)法制計量學——涉及法制管理的計量學部分。例如,為了保證公眾安全、國民經濟和社會的發展,根據法律、技術和行政管理的需要而對計量單位、計量器具、計量方法和計量準確度(或不確定度)以及專業人員的技能等所進行的強制管理。
(7)經濟計量學——涉及計量的經濟效益的計量學部分。這是近年來人們相當關注的一門邊緣學科,涉及面甚廣。例如,計量在社會生產體系中的經濟作用和地位,計量對科技發展、生產率的增長、產品品質的提高、物質資源的節約、國民經濟的管理、保健以及環境保護方面的作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