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量器具的基本概念:
計量器具是指能用以直接或間接測出被測對象量值的裝置、儀器儀表、量具和用于統一量值的標準物質。計量器具具有準確性、統一性、溯源性、法制性四個特點。衡量計量器具質量和水平的主要指標是它的準確度等級、靈敏度、鑒別率(分辨率)、穩定度、超然性以及動態特性等,這也是合理選用計量器具的重要依據。
依法管理的計量器具包括:計量基準器具、計量標準器具、工作計量器具。
(1)計量基準器具:國家計量基準器具,用以復現和保存計量單位量值,經國務i院計量行政部門批準作為統一全國量值i高依據的計量器具。
(2)計量標準器具:準確度低于計量基準的、用于檢定其他計量標準或工作計量器具的計量器具。
(3)工作計量器具:企業、事業單位進行計量工作時應用的計量器具。







科學在迅速的發展,高精新儀器的設備被越來越多的使用,各企業都應該制定相應的儀器校準和儀器計量周期制度。首先新購置進的計量器具一定要驗收,將說明書和計數資料以及測試報告等存到檔案室,計量標準的設備應該按照周期進行檢定,不合格或者超期的不能夠使用。例如:電能表的標準裝置要求每兩年檢驗一次,攜帶式的標準表是以供現場校驗所用的,也要求每三個月就送檢一次,標準的電能表如果常用要求每六個月有一次送檢,不常用的每年送檢一次即可,檢驗周期內要常核對誤差,若誤差較大情況出現,要提前送檢。所有計量器具一定要保持干凈,不可用水洗滌;計量員要對計量器具做好周期的校驗計劃,強制檢定的工作要負責實施;在儀器、計量器具以及儀表應該報廢的時候,要通過對性能的試驗或者報廢單的填寫。

計量離不開計量單位,如果沒有計量單位,計量也就無法進行。計量單位就是“根據約定定義和采用的標量,任何其他同類量可與其比較使兩個量之比用一個數表示”。計量單位也叫做測量單位。法定計量單位是指政府以法令的形式明確規定要在全國范圍內采用的計量單位。法定計量單位是強制性的,各行業、各組織都必須遵照執行,以確保單位的一致。我國的法定計量單位是以國際單位制(SI)為基礎并選用少數其他單位制的計量單位來組成的。

